农业部总经济师、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表示,由于现行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不适用种植业和养殖业,《产品质量法》只适用于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,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的出台填补了农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,该法的实施保证了老百姓消费安全和根本利益。
在中国加入WTO以后,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,农业发展和农产品的国际贸易面临更加剧烈的市场竞争,质量安全成为导致贸易争端的重要原因,比如我国近年出口农产品遭遇过很多退货、扣押、终止合同的情况,质量安全成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,也是一些国家形成遏制农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的主要手段,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了严重影响。所以,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顺应了国际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趋势,能有效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。
同时,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确立了一系列监管制度,重点对农产品的生产源头、产地环境、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加强管理,有效把好食物入口的第一关。这将有利于发展高产、优质、高效的生态安全农业,对于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,促进新农村建设,都有十分深远的意义。